持续推进消除地方病危害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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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卫健委、安徽省发改委共12个部门联合发布《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称《方案》),持续推进消除地方病危害进程,并加强患者救治水平,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

据了解,2018-2020年安徽省实施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然而,地方病作为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一旦防治措施减弱或撤除,疾病将卷土重来,必须长期巩固、维持综合防治措施,才能从源头预防控制地方病危害。

根据《方案》的行动目标,到2025年底,我省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全省所有县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持续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全省95%以上的病区县达到控制水平。

基本消除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危害,全省95%以上的病区县和高砷区县达到消除水平。此外,到2025年我省有效控制水源性高碘危害,在水源性高碘地区落实改水措施,在未落实改水措施的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户未加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实施降氟、降砷改水工程建设

在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中,供应符合碘含量标准的碘盐,依法开展碘盐生产、流通患者的监督。建立新发克汀病患儿报告制度,及时监测预警人群碘缺乏风险,保障符合条件的患儿及时获得康复救助。

对未改水或改水效果不稳定的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村实施降氟、降砷改水工程建设或配置适宜除氟砷设备设施,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水质检测指导。

在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实施改水降碘防治措施,在未落实改水措施的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组织供应未加碘食盐。

实习生 彭尔康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